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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2101-3000-2013-00068
- 備注/文號:泉豐政辦綜〔2013〕92號
- 發布機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6-03
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按照《泉州市豐澤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的通知》(泉政辦〔2013〕124號)要求,經區政府研究,現就開展“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理選擇評估重點
中期評估的內容側重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發展目標的實現程度進行評估。對《綱要》確定的主要規劃指標的實現情況進行監測評價,包括指標實現的進度、未來的趨勢判斷等。
(二)對主要任務、重大項目、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評估。主要包括:
1.對《綱要》提出的構建現代城市產業體系、構建現代品質城區、構建現代高新人才技術集聚高地、構建對外對臺港澳僑交流合作先行先試重要基地、構建生態和諧城區等重點任務的實施情況進行分析評價;
2.對列入《綱要》中的重大項目是否如期開工、進展程度、資金到位情況等進行分析評價;
3.對《綱要》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原因等進行分析評價。
(三)對規劃主要目標任務進行預測。主要是對《綱要》提出的主要目標任務到2015年實現情況進行研判,明確是否對規劃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和修訂。
(四)提出推動《綱要》實施的對策建議。結合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及國內外發展環境的新變化,提出進一步推動規劃實施的對策建議。
二、明確組織分工與協作
“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工作由區發展改革局牽頭組織,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緊密配合、分工協作,廣泛聽取有關專家意見。
(一)各有關部門圍繞《綱要》內容,根據職能分工,對各自負責領域進行評估(具體內容見附件),并組織開展調研活動,形成專題評估報告分別報送區政府辦和發展改革局。
(二)各街道辦事處要參照區直有關部門的評估重點,對實施本轄區“十二五”規劃綱要的情況進行評估,提出評估報告分別報送區政府辦和發展改革局。
(三)區發展改革局在以上工作基礎上,起草《泉州市豐澤區“十二五”規劃綱要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征求有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后,將中期評估報告上報區政府。
三、認真組織實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及早做出安排,確定專人負責,組織工作班子,制定具體的評估工作方案。區發展改革局要抓好總體組織協調工作,解決好評估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專題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有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積極主動做好相關工作,通力協作,確保中期評估任務圓滿完成。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將本單位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系人及通訊方式發送至區發展改革局。(郵箱:fzplan@yahoo.com.cn;電話:22505239)
(二)科學進行評估。開展“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要加強調查研究、實事求是、突出重點,緊扣《綱要》提出的發展目標和戰略任務,突出政府履行職責的情況,提出進一步推動規劃落實的政策舉措。中期評估的時點和采用的數據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三)認真撰寫報告。為達到中期評估的預期目的,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認真撰寫報告。提交的評估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主要目標任務的進展情況及“十二五”后期的運行預測;
2.規劃實施中開展的主要工作;
3.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4.進一步推動規劃順利實施的對策。
(四)按時完成任務。6月15日前,各街道辦事處中期評估報告和區直有關部門牽頭負責的專題評估報告形成初稿(可暫按2012年12月31日采用數據),并分別報送區政府辦和發展改革局;7月15日前,各街道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形成正式專題評估報告分別報送區政府辦和發展改革局(采用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的數據);8月15日前,區發展改革局完成中期評估總報告提交區政府。
附件:“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期評估主要專題及任務分工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附件
“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期評估
主要專題及任務分工
一、“十二五”主要發展目標實現程度中期評估。《綱要》確定的主要指標的中期完成情況評估,及“十二五”期末完成情況預計。(區統計局牽頭,區財政局、經貿局、科技局、人口計生局、農林水局、環保局、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二、“十二五”構建現代城市產業體系中期評估。包括突出做強高端服務業(區發展改革局、經貿局牽頭,區科技局、文體旅游新聞出版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優化提升先進制造業(區科技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局、經貿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等內容。
三、“十二五”構建現代品質城區中期評估。包括優化空間布局(區建設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局、經貿局、科技局、文體旅游新聞出版局、交通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創新城市管理模式(區建設局牽頭,區執法局、環保局、交通局、衛生局、公安分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區民政局牽頭,區建設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提升城市文明水準(區委文明辦牽頭,區民政局、科協等按職能分工負責)等內容。
四、“十二五”構建現代高新人才技術集聚高地中期評估。包括建設人才強區(區委組織部、公務員局牽頭,區教育局、科技局、臺工辦、科協等按職能分工負責)、建設科技強區(區科技局牽頭,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經貿局、財政局、科協等按職能分工負責)、建設教育強區(區教育局牽頭,區公務員局、財政局、建設局、綜治辦、公安分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等內容。
五、“十二五”構建對外對臺港澳僑交流合作先行先試重要基地中期評估。包括轉變外經貿發展方式(區經貿局牽頭,區發改局、貿促會等按職能分工負責)、鞏固提升豐臺港澳僑合作層次和水平(區委臺工辦牽頭,區經貿局、文體旅游新聞出版局、貿促會、僑聯、僑辦等按職能分工負責)等內容。
六、“十二五”構建生態和諧城區中期評估。包括優化城市生態環境(區環保局牽頭,區經貿局、建設局、農林水局、民政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統籌推進社會事業協調發展(區文體旅游新聞出版局、衛生局、計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職能分工牽頭)、維護社會安定穩定(區綜治委、區委政法委牽頭,區安監局、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訪局、經貿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等內容。
七、“十二五”重點建設項目中期評估。對《綱要》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的中期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并提出“十二五”后半期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的對策措施。(區發展改革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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