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2101-1000-2017-00102
- 備注/文號:泉豐政綜〔2017〕74號
- 發布機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5-04
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各園區管委會:
現將《泉州市豐澤區“十三五”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實施綱要》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2017 年5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州市豐澤區“十三五”加快殘疾人
小康進程實施綱要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殘疾人事業的系列重要部署,進一步改善和提升殘疾人民生,幫助殘疾人與全區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會,依據泉州市《“十三五”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規劃綱要》(泉政文〔2016〕 174號)、《泉州市豐澤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扶殘助殘工作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泉豐政綜〔2016〕211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綱要。
一、編制背景
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民生改善,推動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科學發展。“十二五”時期,我區殘疾人社會保障不斷健全和完善,全區10765名殘疾人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656名貧困殘疾人納入低保,2753多人(次)困難和重度殘疾人得到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256名殘疾人得到就業安置,殘疾人收入水平得到較快增長。371名貧困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得到助學,受教育程度穩步提高。10978名殘疾人得到康復服務,康復救助項目不斷拓展。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豐富活躍,權益得到有效維護,生存發展狀況顯著改善,扶殘助殘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越來越多的殘疾人參與社會、實現人生和事業夢想。
但是,我區殘疾人事業發展仍相對滯后于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水平,仍有部分殘疾人生活較為困難。殘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高;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還不健全,康復、托養、教育、文體等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還不能滿足實際需求;街道、社區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還較薄弱,助殘社會組織和專業服務人才短缺;殘疾人就業還不夠充分,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與社會平均水平差距較大,平等參與社會生活仍然面臨不少困難和障礙。“十三五”時期,我區必須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努力縮小殘疾人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讓殘疾人和全區人民共同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二、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普惠與特惠相結合,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相結合,堅持增進殘疾人福祉和促進殘疾人自我發展相結合,堅持統籌兼顧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堅持求真務實與創新驅動相結合,把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重點任務。到2020年,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成果,為全力推進我區全面建設現代化城市核心區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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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殘疾人小康進程主要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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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標 1.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2.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目標人群覆蓋率 3.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目標人群覆蓋率 4.殘疾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 5.殘疾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 6.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脫貧率 7.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8.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 9.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率 10.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比例 |
2020年 >6.5% 98% 98% >95% >95% 100% 100% 80% 80% 96% |
屬性 預期性 約束性 約束性 預期性 預期性 約束性 約束性 約束性 約束性 約束性 |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殘疾人基本民生保障體制
1.提高殘疾人社會救助水平。對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做到應保盡保。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經個人申請,可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以老養殘、一戶多殘等特殊困難家庭中,因撫養(扶養、贍養)人生活困難、事實無力供養的殘疾人,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有關規定的,納入救助供養范圍。精神病患者門診、住院由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外的個人負擔部分,優先給予醫療救助。聽力、言語和多重重度殘疾人統一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對納入醫療救助范圍的殘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對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殘疾人給予及時救助,健全流浪、乞討殘疾人返鄉保障制度,因無法查明身份信息而長期滯留的流浪、乞討殘疾人給予妥善照料安置。將城鎮居民低保對象、“三無”人員、“五保”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中的困難殘疾人納入惠民殯葬政策范圍。落實《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規定》,做好傷病殘軍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保障待遇。
2.建立完善殘疾人福利制度。全面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并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升。將一戶多殘家庭殘疾人納入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范圍,建立兩項補貼標準與最低生活保障同步增長的機制。落實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普惠性補貼和困難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補貼政策。落實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生活用水、電、氣、暖等基本生活支出費用優惠和補貼政策。實施盲人、聾人特定信息消費支持政策。實現殘疾人免費搭乘市內公共交通工具。
3.確保城鎮殘疾人全員享有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落實殘疾人參加城鎮居民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資助政策。完善貧困和重度殘疾人醫療報銷制度,全面落實9+20項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政策,并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康復項目范圍。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殘疾職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對企業安置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為殘疾職工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對殘疾人實施優惠保險費率,鼓勵開發適合殘疾人的補充養老、補充醫療等商業保險險種。采取政府補貼和個人繳納相結合的方式,鼓勵殘疾人參加相關商業保險。
4.優先保障殘疾人基本住房。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殘疾人家庭給予優先輪候、優先選房等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采用集體公租房、過渡房等多種方式解決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問題。將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家庭搬遷和危房改造按照相關政策給予補助,對無力自籌資金的殘疾人家庭給予傾斜照顧。到2020年,完成貧困殘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務。
5.完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建立健全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實現與兒童、老年人護理照料服務體系的銜接和資源共享。逐步提高殘疾人托養能力,繼續實施貧困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補助和托養補助項目,擴大受益面,對收養殘疾兒童的家庭給予更多政策優惠支持,使更多的殘疾兒童回歸家庭生活。充分依托街道、社區現有公共服務資源,大力發展日間照料和居家托養服務,促進殘疾人托養服務與社區服務、志愿者服務以及殘疾人專項康復服務、就業服務相結合,扶持建設一批街道和社區日間照料示范機構。殘疾人托養服務設施建設用地比照養老服務用地政策執行,對非營利性民辦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開辦補貼和床位運營補貼。結合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工作,建立合理的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運行補貼政策,實行機構服務、社區日間照料服務和居家服務分類補貼,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為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對各類殘疾人托養機構給予稅費優惠,用水、用電、用氣按居民價格標準收費。加強殘疾人托養服務規范化建設,逐步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評價體系。
(二)完善殘疾人扶貧和就業扶持制度
1.確保貧困殘疾人如期脫貧。將符合低保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全部納入低保給予兜底保障。對貧困殘疾人和殘疾人扶貧就業基地發展生產、擴大就業創業貸款給予貼息。
2.依法大力推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推進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應當帶頭招錄(聘)和安置殘疾人就業。開展黨政機關殘疾人公務員實名統計。各黨政機關在堅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身體條件的前提下,對殘疾人能夠勝任的崗位,在同等條件下鼓勵優先錄用殘疾人。切實維護殘疾人平等報考公務員的權利,為殘疾人考生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未安排殘疾人的事業單位申請使用空編招聘時,應優先招聘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國有企業應根據行業特點,創設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崗位安置殘疾人就業。鼓勵各類醫療機構吸納符合條件的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就業。加大對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的獎勵力度。將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和企業單位履行社會責任內容,加強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建立征收使用情況公示制度。
3.努力發展殘疾人集中就業。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完善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資格認定規定。鼓勵有愛心覺悟的企業家創辦福利企業。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和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等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參照社會福利機構享受城市建設與公用事業收費優惠。對集中吸收殘疾人就業的企業給予殘疾人就業環境改造、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信貸、貼息支持。支持盲人按摩業發展,鼓勵盲人保健按摩規范化、品牌化。鼓勵扶持符合條件的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和社會力量開辦盲人醫療按摩所,將符合條件的盲人醫療按摩所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單位。
4.扶持殘疾人多種形式創業就業。完善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和為殘疾人提供就業崗位的個體工商戶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和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幫助安排經營場所或予以場地租用補貼,提供啟動資金支持。加大創業培訓力度,建立完善殘疾人創業扶持機制,開展殘疾人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和貼息等配套金融服務。借助“互聯網+”行動,扶持殘疾人利用網絡就業創業,給予設施設備和網絡資費補助。發展輔助性就業,建立1所輔助性就業機構,努力滿足精神、智力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等適宜人群的輔助性就業需求。開展支持性就業推廣項目,扶持殘疾人社區就業、居家就業。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殘疾人。支持殘疾人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振興傳統工藝、家庭手工業等項目。扶持殘疾人親屬就業創業,實現零就業殘疾人家庭至少有1人就業。
5.提高殘疾人就業服務水平。加強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推進政府購買殘疾人職業培訓服務,為有就業意愿、培訓需求和相應能力的殘疾人普遍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創業培訓和就業創業服務。開展云客服、電子商務、眾包、微店等“互聯網+”項目培訓和雇主培訓。組織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積極培養盲人醫療按摩人員。積極組織開展不同類別殘疾人專項實用技術培訓,使有意愿和有接受培訓能力的殘疾人都能得到有針對性的培訓,加強培訓后就業和創業扶持服務。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基層網點應將殘疾人作為重點服務對象,將就業困難殘疾人納入就業援助范圍。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發揮服務示范作用,培育殘疾人就業輔導員隊伍,提高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抓好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服務,落實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全覆蓋,推進就業見習、實習,提供重點幫扶。加強殘疾人教育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和就業單位之間的轉銜服務。積極組織參加全國、全市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對在市級(含)以上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殘疾人給予獎勵。加強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三)開展殘疾預防,著力提升殘疾人康復服務水平
1.保障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需求。完善以專業機構康復為骨干、社區康復為基礎、家庭康復為依托的康復模式。以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為重點,采取多種形式,實施精準康復。
2.加強專業康復機構建設。合理界定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和社區康復的功能定位及服務功能,健全分級負責、雙向轉介的合作機制。推進民辦公助,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醫療康復、輔助器具等相關服務機構,并鼓勵其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加大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支持力度。加強康復醫療機構建設,健全醫療衛生、特殊教育等機構的康復服務功能。支持醫療機構與康復機構開展經營、管理、服務、技術等合作,加強康復專業人才實名制培訓。
3.提升殘疾人社區康復服務水平。依托轄區醫院、康復機構等建立殘疾人康復服務示范點。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康復室,配備適宜的康復設備和專業人員。持續開展入戶殘疾人康復服務,并完善相關工作制度。繼續開展精神殘疾人服藥康復補貼工作。將殘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區康復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為殘疾人提供登記管理、健康指導、康復指導、定期隨訪等服務。
4.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對0~14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和孤獨癥兒童康復訓練補貼實現全覆蓋,提高康復訓練補助標準。對0~6歲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植入手術補貼、輔助器具適配等基本康復服務補貼實現全覆蓋。積極推進將人工耳蝸植入手術補貼擴展到7~14歲殘疾兒童。將需長期門診康復治療的兒童殘疾病種列入門診特殊病種范圍。
5.健全輔助器具服務保障體系。落實《泉州市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補貼管理規定》,實現基本型輔具補貼全覆蓋。將輔具適配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推動與臨床治療密切相關的輔助器具和個人護理與防護用品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大力推廣政府購買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
6.加強殘疾預防工作。以我區被中國殘聯確定為創建全國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為契機,加強殘疾預防組織領導,將殘疾預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部門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16-2020年)》(國辦發〔2016〕66號)、制定《泉州市豐澤區殘疾預防綜合試驗區創建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世界精神衛生日、全國愛耳日、愛眼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等節點為契機,廣泛開展殘疾預防“進社區、進校園、進家庭”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殘疾預防和康復的意識與能力。依托醫科高等院校、轄區公立醫院的技術優勢,開展殘疾預防宣傳和康復醫療工作,推動建立完善篩查、診斷、隨報、評估一體化的殘疾監測網絡,形成統一的殘疾報告制度。通過出生干預及加大殘疾預防宣傳和康復降低殘疾的出生機率。
(四)提升殘疾人受教育和文體生活水平
1.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實施殘疾兒童少年學前至高中階段15年免費教育。做好未入學殘疾兒童少年篩查摸底工作,為具備受教育能力但無法到校的適齡兒童少年充分提供送教上門服務,確保殘疾兒童少年普遍接受義務教育。落實《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的通知》(教考試〔2015〕2號)精神,為殘疾人參加高考提供平等機會。提高特殊教育信息化水平,利用網絡遠程教育資源,為殘疾人提供方便快捷、多樣化的受教育機會。
2.加快特殊教育發展。完善特殊教育體系,推動特殊教育向學前和高中及以上階段延伸。支持建設集殘疾兒童康復、教育為一體的特殊教育幼兒園。鼓勵和支持條件較好的殘疾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舉辦學前教育班。辦好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建好隨班就讀基地校并發揮示范作用。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鼓勵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殘疾學生入學,并在專業學習、就業等方面加強對殘疾學生的支持保障服務。落實《國家手語和盲文規范化行動計劃(2015—2020年)》,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
3.加大助學政策扶持力度。落實好泉州市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對特教學校和普通學校特教班學生(學前至高中階段)實施“三免兩補”政策,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和1500元標準分別對寄宿生和寄午生給予生活補助,并適時提高補助標準。將殘疾學生納入國家資助政策實施范圍,實現就學資助全覆蓋。發動社會廣泛開展扶殘助學活動。繼續實施扶助殘疾學生及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工程等項目,適時提高補助標準,擴大補助范圍。繼續開展殘疾兒童送教上門居家教育活動,確保學齡殘疾兒童享有九年義務教育。
4.促進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全區各類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設施,并將殘疾人作為公共文化服務的重點人群,提供適合殘疾人的服務內容和服務項目。豐澤區轄區公園、動物園、風景游覽區和公共文化設施等場所對殘疾人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對盲人、雙下肢殘疾人,允許1名陪護人員享受同等待遇。繼續支持有條件的街道社區依托現有文化資源建設社區殘疾人福樂書屋,并配備盲人閱讀設備設施方便殘疾人就地就近參加讀書活動。積極推進全區殘疾人共建共享公共文化數字服務體系,將殘疾人個性化的文化需求納入公共數字文化云服務范疇。
5.開展形式多樣的殘疾人文化活動。將殘疾人文化活動融入社區文化活動之中,促進殘健融合,支持社區創造條件在群眾性活動中開展殘疾人讀書交流、盲人象棋、盲人講電影、輪椅柔力球、智力開發游戲、殘疾人特殊藝術展示等群眾性文化活動。讓健全人領略到殘疾人超越自我和自強自立的風采,讓殘疾人感受到融入到群眾性文化活動的樂趣。充分發揮“閩臺殘疾人文化周”活動的載體作用,豐富殘疾人的文化生活。
6.發展殘疾人群眾體育。提高殘疾人體育鍛煉的參與率。積極發展殘疾人康復體育和健身體育,推動殘疾人體育進社區、進家庭。繼續支持有條件的街道、社區建設殘疾人“福樂健身站”,加大殘疾人專用體育健身器材的投入。轄區各級體育場館、體育設施免費向殘疾人開放。
7.提高殘疾人競技體育水平。注重培養、發現殘疾人運動苗子,選送優秀苗子到省級及以上訓練基地參訓,并幫助協調解決運動員社會保障、教育和就業問題。創造條件建設盲人門球、腦癱足球、聾人足球等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加強運動員隊伍日常訓練和管理,提高殘疾人體育競技水平。組隊參加市級殘運會及殘疾人體育單項賽事,完善運動員獎勵和訓練補貼機制。
(五)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和維權工作
1.推進城區無障礙環境建設。要加強公共設施無障礙建設,對無障礙建設、改造項目予以補貼,確保新(改、擴)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區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加強無障礙設施日常維護與管理,加快推進政府機關、公共服務等場所設施的無障礙改造。加大對公共交通場站的無障礙建設力度,對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備無障礙設備,出臺方便殘疾人交通出行的服務和保障措施,公共停車區按規定設立無障礙專用停車位,免費停放殘疾人駕駛車輛。將醫院、學校、公園、火車站、社區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場所無障礙環境建設列入文明城市等測評項目。對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給予補貼。加強信息無障礙建設,在公共服務場所設置語音、文字提示裝置,為有需求的殘疾人提供盲文和手語服務。政府部門網站和提供公共服務的網站建設應符合無障礙標準。
2.強化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加大殘疾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執行力度。配合人大、政協開展執法檢查、視察和調研,促進殘疾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加大對殘疾人法律援助力度,設立法律救助工作站,安排專項經費用于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幫助殘疾人及時獲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和司法救助。建立完善殘疾人權益保障應急處置機制。加大殘疾人信訪案件協調督辦力度,維護殘疾人權益和社會穩定。
(六)優化扶殘助殘社會環境
1.營造良好的扶殘助殘宣傳氛圍。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媒體作用,進一步加強殘疾人事業宣傳工作力度,在全社會營造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氛圍。
2.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倡導鼓勵公眾、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群團組織幫扶貧困殘疾人、捐助殘疾人事業,興辦醫療、康復、特殊教育、托養照料、社會工作等服務機構和設施。扶持以服務殘疾人為宗旨的公益慈善組織,培育壯大殘疾人慈善項目品牌。
3.開展志愿助殘服務。主動融入全區志愿服務大局,把志愿助殘工作納入精神文明建設考核測評,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志愿助殘服務。大力發展社區助殘志愿者隊伍和社會助殘志愿者組織,建立快捷有效的志愿服務供需對接機制,為殘疾人提供扶貧解困、生活照料、支教助學、醫療救助、心理咨詢、文化體育、信息化培訓、出行幫助等服務。發展網上招募注冊、微媒體助殘服務、結對接力服務,不斷擴展和創新志愿助殘途徑方法。建立健全志愿助殘評價激勵、服務記錄、組織管理、權益維護機制,促進志愿助殘服務的機制化、專業化、常態化。
4.促進助殘社會組織發展。加強助殘社會組織培育,優化助殘社會組織發展的軟硬件環境,積極做好基層助殘社會組織登記服務工作。加強助殘社會組織管理,開展助殘社會組織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政策咨詢、智力引進、服務購買等,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做好助殘社會組織的服務管理,引導助殘社會組織健康有序規范發展。加大助殘社會組織扶持力度,完善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殘疾人服務目錄,制定具備承接項目資質的助殘社會組織的規范標準,為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提供平臺和依據,為助殘社會組織提供政策、資金和場所支持。
5.發展殘疾人服務產業。落實殘疾人服務業的市場準入、用地保障、投融資、人才引進等扶持政策。著力推動殘疾人輔助器具、康復護理、托養照料、生活服務、無障礙產品服務等產業發展。針對殘疾人面臨的意外傷害、康復護理、托養等問題,鼓勵信托、保險公司開發符合殘疾人需求的金融產品。鼓勵發展殘疾人服務中小企業,扶持殘疾人服務龍頭企業。加強殘疾人服務行業管理,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落實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國家標準體系。實施殘疾人康復、輔助器具、教育、就業服務、托養、盲人醫療按摩等服務機構設施建設、設備配置、人員配備、服務規范、服務質量評價等標準。培育建立殘疾人服務品牌。完善殘疾人服務相關職業和職種,完善殘疾人服務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員職業能力評價規定,加快培養殘疾人服務專業人才隊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對為殘疾人服務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傾斜政策。
6.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將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重點領域,以殘疾人康復護理、托養照料、生活服務、扶貧解困、職業培訓、就業創業服務、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家居無障礙環境改造等為重點,逐步完善政府購買助殘服務指導性目錄,擴大購買規模。強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加強對政府購買助殘服務的質量監控和績效考評。
四、保障條件
(一)建立完善工作機制
區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研究1次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將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局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列為單位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內容。區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加強統籌協調,各部門、各單位進一步明確扶殘、助殘責任,形成齊抓共管、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資金保障力度
區財政繼續加大對殘疾人民生保障和殘疾人事業的投入力度,合理安排所需經費。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殘疾人事業資金投入格局。
(三)加強基礎設施和服務機構建設
統籌規劃城區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依托區民政部門福利中心,建設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強化助殘工作信息化建設,加強對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數據、殘疾人事業統計數據、殘疾人小康進程監測數據的綜合管理和動態更新,完善數據采集分析。做好殘疾人網上綜合服務平臺應用,實現線上申請受理、線下到家服務,逐步建立新型的殘疾人服務模式。
(四)增強基層綜合服務能力
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構建區、街道、社區三級聯動互補的基層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網絡。繼續實施殘疾人組織建設“強基育人工程”,進一步擴大殘疾人組織覆蓋面。建立健全區級殘疾人康復、托養、職業培訓、輔助器具適配、文化體育等基本公共服務平臺,輻射帶動街道、社區殘疾人工作開展。以社區為基礎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對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可下沉的所有助殘業務均納入社區網格化平臺,規范業務流程和辦理標準。加強殘疾人社會工作和殘疾人家庭支持服務。嚴格規范殘疾等級評定和殘疾人證發放管理,進一步簡化辦證流程,視情推進智能化殘疾人證工作。
(五)充分發揮殘疾人組織作用
加強殘聯組織和隊伍建設。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要求,強化各級殘聯自身建設,切實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選好、配強殘聯領導班子,優化殘聯領導班子結構。壯大專兼結合的殘聯干部隊伍,將其納入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加大培養、交流和使用力度,切實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的職業道德,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
加強基層殘疾人聯絡員和殘疾人服務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在購買殘疾人公益性崗位等方式吸收優秀社會人才,壯大基層殘疾人聯絡員隊伍,每個街道選聘2-3名以上殘疾人聯絡員。著力提高保障殘疾人聯絡員待遇,街道殘疾人聯絡員納入本級同類人員管理,每月崗位津貼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并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工資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增長,社區殘疾人聯絡員的補貼比照相關人員標準。街道、社區殘疾人聯絡員工資(補貼)納入當地財政預算,資金從一般性財政預算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支出。
加強殘疾人專門協會建設。支持殘疾人專門協會和社區殘疾人協會開展服務殘疾人和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工作,加強經費、場地、人員等工作保障。加強殘疾人專門協會承接政府轉移公共服務職能和購買殘疾人服務項目的能力建設。
有效發揮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代表在國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爭取提高殘疾人、殘疾人親友和殘疾人工作者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的人數比例。
五、綱要實施和監測評估
各有關部門要將本綱要的主要任務指標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統籌安排、同步實施,要根據職責制定配套實施方案。區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對綱要執行情況進行督查、監測和跟蹤問效,及時發現和解決執行中的問題,確保綱要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附件:1. 殘疾人民生保障重點政策、項目表
2.重點任務分工表
附件1
殘疾人民生保障重點政策、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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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對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做到應保盡保。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經個人申請,可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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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 為城鄉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一戶多殘家庭的殘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當地城鄉低保標準100%~130%的重度殘疾人、60周歲及以上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提供生活補貼;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各類重度殘疾人提供護理補貼。結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適時提高兩項補貼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擴大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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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盲人聾人特定信息消費支持 對視力、聽力殘疾人有線(數字)電視費用、寬帶和手機上網流量費用等給予優惠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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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殘疾人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資助 對貧困和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府為其全額代繳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對非重度殘疾人,政府為其代繳不低于50%的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貧困和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承擔。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提高政府資助標準。積極做好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醫療救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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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補助 將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家庭搬遷和危房改造按照相關政策給予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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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殘疾人托養資助和機構扶持 實施貧困殘疾人托養服務補助項目,為在機構托養及居家托養的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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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 對安排殘疾人就業超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6%的用人單位(不含財政撥款的單位和福利企業等集中就業機構),每超額安排1名殘疾人,每年給予用人單位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5倍的獎勵。對超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25%且安排10名以上殘疾人就業的集中就業機構,每超額安排1名殘疾人,每年按照當地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單位繳費金額的50%給予符合規范標準的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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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扶持盲人就業 扶持盲人保健按摩店建設。將符合條件的盲人醫療按摩所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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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 對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和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幫助安排經營場所或予以場地租用補貼,提供啟動資金和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對利用網絡就業創業的殘疾人,給予設施設備和網絡資費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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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低收入殘疾人就業補助 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就業、輔助性就業、靈活就業,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予以救濟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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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置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補貼 對用人單位(不含財政撥款的單位和公益性崗位)新安置高校殘疾人畢業生,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5000元給予補貼,補貼年限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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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扶持殘疾人輔助性就業 扶持建立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示范機構,對輔助性就業機構設備設施、租用場地、無障礙改造等給予補貼,為輔助性就業殘疾人提供工資性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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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殘疾人職業能力提升項目 有就業意愿、培訓需求和相應能力的殘疾人普遍得到就業創業培訓;技能崗位的殘疾人普遍得到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為貧困殘疾人提供免費職業技能和實用技術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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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民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機構扶持 完善民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機構建設扶持規定,制定相關各類康復機構建設基本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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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和殘疾人社區康復服務 對0~14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和孤獨癥兒童康復訓練基本康復服務補貼實現全覆蓋。積極推進將人工耳蝸植入手術補貼制度擴展到7~14歲殘疾兒童。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殘疾人康復室,為殘疾人提供康復評估、訓練、心理輔導、輔具適配、咨詢指導和轉介等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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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殘疾人基本型輔具補貼制度和輔具適配機構 為符合條件的0~6歲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適配基本型輔具給予補貼。提升基層輔具基本公共服務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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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殘疾人就學資助 實現對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子女就學國家(政府)助學金資助或生活費補助全覆蓋。精確認定全日制在校建檔立卡的貧困殘疾學生,落實教育多元扶持與資助政策。繼續實施泉州市扶助殘疾學生及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工程等項目,適時提高補助金額,擴大補助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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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殘疾人文化體育項目 建設殘疾人體育健身示范點,普及殘疾人體育健身項目,為重度殘疾人家庭提供康復體育進家庭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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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信息無障礙促進項目 加強政府和公共服務機構網站無障礙改造,推進電信業務經營者、電子商務企業等為殘疾人提供信息無障礙服務;窗口服務行業開展學習通用手語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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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項目 建設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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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推動殘疾人信息化建設 積極應用全省殘疾人網上綜合服務平臺,引入“互聯網+助殘服務”,逐步建立新型殘疾人服務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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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志愿助殘服務示范項目 實施志愿助殘服務示范項目,支持助殘志愿服務組織與殘疾人、殘疾人家庭和殘疾人服務機構開展長期結對服務,推動志愿助殘服務的項目化運作和制度化管理,提升專業化水平。 |
附件2
重點任務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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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工作任務 |
負責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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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經個人申請,可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
區民政局、財政局,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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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面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將一戶多殘家庭殘疾人納入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范圍,建立兩項補貼標準與最低生活保障同步增長的機制,逐步擴大補貼范圍 |
區民政局、財政局,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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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實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資助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資助范圍、提高資助標準。 |
區人社局、衛計局、財政局、民政局,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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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優先保障殘疾人基本住房。到2020年完成貧困殘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務。 |
區住建局、農林水局、扶貧辦、財政局,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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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繼續實施“貧困殘疾人托養資助項目”。推進街道建立殘疾人日間照料服務平臺,推動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運營補貼制度和服務補貼制度。 |
區殘聯,區財政局、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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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招錄(聘)和安置殘疾人就業。推進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 |
區殘聯,區人社局、財政局,區地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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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穩定發展殘疾人集中就業。 |
區財政局、民政局,區國稅局、地稅局,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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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鼓勵殘疾人利用網絡就業創業。扶持殘疾人社區就業、居家就業 |
區殘聯,區人社局、財政局、經信局、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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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發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和多種形式就業。扶持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和盲人保健按摩機構發展。扶持殘疾人親屬就業創業,實現零就業殘疾人家庭至少有1人就業。 |
區殘聯,區人社局、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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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實施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劃。為就業困難殘疾人提供就業援助和就業補助。推進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見習、實習。 |
區人社局、教育局、財政局,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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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構建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 |
區殘聯,區財政局、衛計局、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區醫保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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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繼續實施重點康復項目,加強殘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區康復。 |
區殘聯,區財政局、衛計局、民政局,區醫保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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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
區殘聯,區財政局、衛計局、民政局、教育局,區醫保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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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實施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完善輔助器具服務保障體系。 |
區殘聯,區財政局、民政局、衛計局,區醫保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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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貫徹落實《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16—2020)》和《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 |
區衛計局、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財政局,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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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實施殘疾兒童少年學前至高中(中等職業)階段15年免費教育。為具備受教育能力但無法到校就讀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門服務。繼續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完善特教教師收入分配機制,提高特殊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 |
區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發改局、財政局,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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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對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備無障礙設備,出臺方便殘疾人交通出行的服務和保障措施,公共停車區按規定設立無障礙專用停車位,免費停放殘疾人駕駛車輛。 |
區交通和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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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確保新(改、擴)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區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將推進公共設施無障礙建設列入文明城市測評指標。 |
區住建局,區委文明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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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政府部門網站和提供公共服務的網站建設要逐步達到無障礙標準。對視力、聽力殘疾有線(數字)電視費用、寬帶和手機上網流量費用等給予優惠照顧。 |
區經信局、文體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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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將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納入全區“七五”普法規劃,開展殘疾人學法用法宣傳活動。擴大殘疾人法律援助范圍。完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建設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 |
區司法局、財政局,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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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有效開展志愿助殘服務,積極培育扶持助殘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
區民政局,團區委、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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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街道殘疾人聯絡員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納入街道同類人員管理;社區殘疾人聯絡員的補貼比照相關人員的標準隨著當地經濟增長水平相應提高。 |
區財政局,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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