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2105-0100-2026-00004
- 備注/文號:泉豐政民〔2026〕16號
- 發布機構:區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10
根據《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五部門關于推行用水用氣優惠政策“免申即享”機制的通知》(泉市監〔2025〕221號)及《泉州市物價局關于調整泉州市區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泉價〔2016〕128號)精神,為切實落實對低保特困的自來水補助政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及標準
補助對象為豐澤區低保特困對象(集中供養人員和入住精神病院、福利院、養老院等機構的人員除外)。
補助以戶為單位,按每戶每月12元的標準發放。
二、名單來源及發放依據
2026年1月起,各街道每月上報低保特困信息表,泉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依據信息表和補助文件要求確定補助名單,請各街道依據該名單組織發放工作,確保補助精準落實到戶。
三、執行時間
從2026年1月起執行。
四、其它注意事項
1.請各街道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與解釋工作,確保補助對象了解政策內容。
2. 嚴格依照名單發放補助,對人員變動情況及時上報更新,動態管理。
3. 補助資金應按時足額發放,不得滯留、挪用,并做好發放記錄備查。
4. 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核實處理,維護政策實施的公平性與準確性。
泉州市豐澤區民政局 泉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2026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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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5030200039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