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福建黃金碼頭珠寶集團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請人洪玉嬌與被申請人福建第亦良品生活館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福建黃金碼頭珠寶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勞動報酬、賠償爭議一案(泉豐勞人仲案字〔2026〕第516號),因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仲裁文書,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證據副本、參加仲裁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來本委領取上述仲裁文書,逾期則視為送達。提交答辯書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十個工作日內。本委定于答辯期滿后第二個工作日下午4時在本委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決。
本委地址:泉州市豐澤區妙云街160號樹脂大廈一樓;聯系人:小夏,聯系電話:0595-22505371。
泉州市豐澤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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